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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安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就业安全(试行)
2018-06-01 18:47  


 

为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保证毕业生就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根据天津市和学校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定和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核心工作之一,由学校党委书记直接挂帅,成立由招生就业处、学工部、保卫处等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或专职书记为成员的就业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全校毕业生就业及就业安全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专职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和相关专任教师为成员的就业工作小组,精心准备、周密布置、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

二、协调一致,统筹安排

为落实推进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有效、稳定就业,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出谋划策、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形成就业安全与防范的闭环,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与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三、分工配合,各司其职

(一)招生就业处

1、负责入校招聘企业的资质审核,保证企业合法存续、所提供岗位及薪酬真实有效,做好招聘企业和信息的发布与备案;

2、利用就业课程、讲座和各种宣讲与交流活动,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与防范的教育与宣传,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判断水平;

3、积极与学工部、保卫处和各二级学院配合、共同联动,及时发现、有效预防、严肃制止未经校方审核备案的企业在校内进行招聘的行为,对于制止无效的,将会同相关部门一并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就业平台和就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保证官方网络信息的发布渠道畅通、有效,建立就业信息反馈渠道,保证毕业生就业的实时沟通与有效反馈;

5、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落实企业走访,实地进行考察,对就业环境、薪酬福利、人事关系等后续工作进行有效跟进,确保就业稳定安全。

(二)学生工作部

1、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稳定推进;

2、积极开展毕业生心理疏导与就业心理调适活动,加强对学生进入社会前的引导,强化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相关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认真完成“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预征入伍”等项目计划任务;

4、与招就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协同配合,一并做好就业政策宣讲、就业陷阱预防与就业不安全因素的防范;

5、协助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出现就业安全问题的学生进行干预与解救。

(三)保卫处

1、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与招就处协调配合,对企业进校宣传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

2、严格把控、有效防范、严肃制止未经备案的企业在校内散发传单、张贴海报等行为;

3、协助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出现就业安全问题的学生进行干预与解救。

(四)二级学院

1、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就业安全意识,提升对就业陷阱和传销陷阱的认知水平和防范手段,对毕业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防诈骗等安全意识的教育;

2、做好各学院就业宣传栏的管理与信息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有效,对于未经备案的张贴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清除;

3、做好企业宣讲、双选活动、供需见面会等各项就业活动的组织工作,保证活动过程的安全;

4、落实就业指导教师制度,强化指导管理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学生就业困惑、疏解就业压力、调适就业心理,进行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毕业生就业心理安全防线。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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