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网
当前位置: 首页>>职业辅导>>求职指南>>正文
【就业安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与应急预案
2018-06-01 18:45  


为维护学校良好声誉,维护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保障毕业生就业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与社会秩序稳定,防范就业陷阱与就业全套,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安全性,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天津市教委等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就业指导、抓好思想教育、强化舆论宣传。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防范工作格局。学校将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或者故意拖延落实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要把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作为就业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建立贯穿于整个大学期间的立体化、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加强离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创业动态,及时了解和掌握每一名毕业生的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就业信息网、各学院网站、人才服务网站、QQ群、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为毕业生广泛开展个性化的咨询推介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三)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大学生就业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进班级、进宿舍”工作,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对大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大学生就业安全事件,采取案例分析、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针对毕业生求职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教育。要抓好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必要心理讲座,提供舒缓压力的渠道,帮助毕业生以积极心态面对就业压力。

(四)要加强把握舆论导向,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发布求职风险提示,提高我校毕业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二、强化实习管理

(五)要严格落实实习管理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学生参加实习。认真排查实习过程中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易发重点环节,坚决消除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隐患。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人身财产交通安全等教育。各单位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三、规范校园招聘、严格资质审核、建立风险预警。

(六)要积极帮助毕业生尤其是困难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要加强各类招聘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场地、人身财产安全;严格就业信息审核与发布管理,规范信息渠道与流程,保证就业信息真实、有效地传递到有需求的毕业生手中;加强各类就业创业信息审核。对集中赴外地应聘的毕业生要统一组织,明确专人带队。设置并告知毕业生专门的求助电话,帮助毕业生解决在求职过程中碰到的意外、困难和纠纷。

(七)严格审核招聘用人单位资质,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人单位入校招聘审核流程:

1、用人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扫描件备查;

2、各推荐单位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启信宝”(www.qixin.com),进行企业资质审核,严格审核企业法人、办公地点、经营信息和风险信息等重点项目;

3、对涉及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就业方向等预警就业方向的企业,应进行资质复审并到企业实地考察,确认企业资格是否合格;

4、对资质审核无误的企业,可在校内进行就业信息发布,发布的招聘信息与岗位,一般应与学校专业具有相关性;

5、对企业资质不符、招聘信息虚假、用工出现问题的单位,录入企业黑名单,在学生应聘求职中提供预警,提高学生对企业的辨识度。

(八)建立企业用工信用体系与预警机制。建立企业用工信用档案,对社会声誉好、企业资质佳、用工待遇优、学生反响好的企业,录入企业白名单;对审核不合格、用工不规范、学生反馈差的企业,建立企业黑名单。根据企业信用名录,建立求职招聘预警机制,对涉及黑名单的企业招聘,及时向学生提供就业安全预警。

四、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九)建立毕业生就业安全防范联动机制,确保各方尽责、机制运行有效。各二级学院将毕业生就业动态信息及时录入到天津市教委就业平台,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共享,确保各方信息的一致性。对触发就业预警的毕业生要及时向其学生家长进行反馈,引导、规劝并要求其对毕业生恪尽安全监护义务,同时将相关信息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学工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与报备,校方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应急处置;情节严重者,校方将向公安、工商、人社等部门进行报案。

(十)要根据毕业生就业安全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到位。就业安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情况,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就业安全问题包括: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电信诈骗、虚假就业信息、传销陷阱、就业贷款、不规范用工、有危险用工行为等。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发挥就业指导教师作用,及时发现苗头,从根源杜绝此类问题。出现问题,应按以下流程采取相应措施:

1、对于有意愿到预警的岗位和行业就业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教师应积极进行引导与沟通,在其与预警企业或岗位接触前,提示就业风险与就业陷阱,防范就业欺诈与电信诈骗,引导其到合适岗位就业;

2、对于触发就业预警的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进行引动与规劝,确保就业安全;

3、对引导与规劝无效或拒绝的,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学生就业动态向其法定监护人进行反馈,并要求其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引导与规劝,恪尽安全监护义务,并限定学生在指定期限内回校或回家,同时,将相关情况报招生就业处、学工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4、对经救助后仍出现就业安全问题的同学,校方将在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后,报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处理;

5、对学生或其监护人出现抵触救助情况下,校方将直接到公安部门报警立案;

6、对出现就业安全问题的学生,校方将暂停其就业手续的办理。

学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规定操作,制定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细则,并开展有效落实与督导。

 

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津ICP备13002345号    津教备0152    网站管理:学生工作处

            电话:022-59655426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